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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梅律师,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贸易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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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R具有哪些优势

来源 : 未知 发布时间 : 2015-02-03 10:56 点击 :
        ODR具有自愿性,它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ODR具有灵活性和经济性,争议双方可以随时随地通过费用低廉、 快捷简便的ODR解决纠纷, 可以减轻“讼累”或“积案”;

        ODR具有自愿性,它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ODR具有公正性,计算机和软件作为“第四方”可以减少人为的干预,有利于减轻腐败;

         ODR具有借鉴性,法院系统可以通过ODR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科技建院、科技强院”的指导方针,把网上ADR的经验用于建立和完善“数字法庭”(Digital court) 或“电子法庭”(e-court) ,进行法院“远程立案”等试验。

         不仅如此,各行各业也可借鉴ODR的实用意义,利用网络办公,减少因上下班所造成的交通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从各方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十八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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