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来源 : 未知 发布时间 : 2015-12-20 15:39 点击 :
(1)保全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详细注明案件事实及理由、仲裁请求、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或标的,便于法院据此作出判断。其中,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得高于仲裁请求(反请求)或欲提起的仲裁请求的标的额。
(2)用以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的材料。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境外企业存续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3)仲裁中财产保全还应提交仲裁申请书或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4)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等。考虑到保全仅是临时措施,裁判机关尚未对于当事人双方的实体权利义务进行认定,所以法院不会主动查询被保全财产的情况,而是由保全人自行查找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对于案外人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予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