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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梅律师,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贸易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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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际投资仲裁,与商事仲裁有何区别?

来源 : 未知 发布时间 : 2015-04-27 22:17 点击 :

    商事仲裁是私法仲裁,投资仲裁是公法仲裁。 
    西方学者把国际投资仲裁解读为商事性质,认为投资仲裁是在投资中产生的,投资活动属于商事行为;投资者主张的是金钱补偿,与其他商事活动中的损害赔偿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区别在于仲裁以国家的信誉保证对他国投资者的合法投资利益给予保护,否则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但我国国内对国际投资仲裁的主流理解和观点是:这类争议属行政争议,不具有可仲裁性。当前中国仲裁机构处理国际投资纠纷具有法律上的限制和障碍。按照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规定,国际投资仲裁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纠纷,因此,中国仲裁机构目前还不能处理国际投资纠纷。但放眼世界来看,国际投资仲裁除了传统的 ICSID 之外,ICC SCC 也在很多双􏰄边或多边条约中作为投资仲裁机构被选择。因此,像SCC 这种国家性仲裁机构处理投资者-东道国纠纷的传统和经验,对中国很有借鉴意义。

    国际投资仲裁和一般商事仲裁相比,透明度高,不像商事仲裁保密要求高。中国对外签署的 BITs 中已经引入国际仲裁,通常规定除提交 ICSID 或依照 UNCITRAL 规则仲裁外,􏰄也可提交其他机构仲裁或按照其他规则仲裁。商务部公布的中国签署的 BITs 很多都是限定投资者因征收赔偿数额有争议,可以提交 ICDID 或者提交临时仲裁庭,即提交投资仲裁,从这点上看,与商事仲裁有类似之处。例如,在北仲处理的案子中,也存在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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