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不经许可的合理使用?
来源 : 舒梅律师在线 发布时间 : 2015-04-06 14:19 点击 :
不是什么时候都得征求作者同意才能使用作品。根据有关法律,有以下12种情况既不必征求意见,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这些情况是指:
⑴ 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⑵ 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
⑶ 媒体刊播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⑷ 为陈列或保存版本复制馆藏作品
⑸ 临摹、摄录室外公共场所陈列的艺术作品\
⑹ 改成盲文出版
⑺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组织已发表的汉语作品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在国内使用。
⑻ 为公益事业免费表演。
⑼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
⑽ 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
⑾ 从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作品。
⑿ 报道时事新闻,大众媒体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
⑴ 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⑵ 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
⑶ 媒体刊播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⑷ 为陈列或保存版本复制馆藏作品
⑸ 临摹、摄录室外公共场所陈列的艺术作品\
⑹ 改成盲文出版
⑺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组织已发表的汉语作品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在国内使用。
⑻ 为公益事业免费表演。
⑼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
⑽ 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
⑾ 从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作品。
⑿ 报道时事新闻,大众媒体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